大家了解免费帮工过程中假如出现受伤的状况,一般被帮工的人需要承担责任,但若是因为第三人弄伤的话,可能就无需被帮工人负责,不过也存在需要被帮工人承担补充责任的状况。
假如你遇上免费帮工被第三人弄伤,此时假如你不了解找哪个赔偿的话,看完下面这个案例就了解如何做了。
案例:张某与宋某系同村邻居,两人平时关系非常不错。2014年9月,张某应宋某之邀,帮忙到宋某的承包地里干农活。正值农忙时节,宋某承包地周围的各家也都在干农活。当天下午4点左右,张某在农忙间隙到地头空地上喝水休息,恰逢同村邻居邵某驾赶牛车自东向西行驶,在经过张某身边时,不知何故,负责为邵某拉车的黄牛忽然狂躁不已,将背对着牛车的张某顶了出去,张某腰部受伤,流血不止。后邵某将张某送至密云县医院诊治,张某为此共花去治疗费2366.34元。因索赔未果,张某将邵某及宋某一同诉至法院,索要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庭审中,邵某表示张某所受伤害确系为自己家里黄牛所为,但同时表示自己家境贫寒,一直靠吃低保为生,无力赔偿张某的损失。宋某则表示,自己不是事故的责任人,不认可张某的诉讼请求。
经查,邵某确系当地贫困户,享受当地低保待遇。事故发生时,黄牛并未遭到外面任何不当外因刺激。
最后,经过法庭调解,张某与邵某及宋某达成调解协议:邵某及宋某二人各赔偿张某损失1500元。
由此可知:
因为实践中帮工关系的具体状况不同,在遭遇到事情故时,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双方的责任划分也是不一样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遭遭到人身损害的,要看是不是存在第三方的侵权人,假如存在第三方的侵权人,则帮工人遭受的损害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假如第三人不可以明确或者没赔偿能力的,则由被帮工人对帮工人予以适合补偿。
本案中,张某所受伤害是邵某家的黄牛忽然发狂所致,邵某无疑应当对张某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但鉴于邵某经济条件所限,只判令邵某赔偿张某损失,非常可能由于邵某无力赔偿而致使张某被支持的诉讼请求成为一纸空文,而宋某作为张某免费帮工的收益人,根据公平原则,可在其受益范围内适合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以弥补张某的损失。
当然,假如在免费帮工过程中,在帮工人遭受第三人侵权致使损害的状况下,假如侵权人并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可以明确或者没赔偿能力”的状况,免费受益的被帮工人则不需要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