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不给看孩子可以告他们吗
未离婚不给看孩子可以告他们,孩子的爸爸妈妈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抚养人,两人对孩子都有法定监护和抚养义务,无论是不是离婚,都应当保障他们探视孩子的权利。
1.假如夫妻还未离婚,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显然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侵犯。
2.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问题,假如协商无果,可以找居委会或者他们家族的长辈进行调解。
3.若调解依旧没结果,被拒绝探视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未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样维权
面对未离婚不让探视孩子的状况,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维权:
1.尝试与他们进行协商,明确表达探视孩子的意愿和理由,争取达成双方都能同意的探视协议。
2.假如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居委会、家族长辈等,借用他们的力量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
3.若调解依旧无效,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我们的探视权,并需要他们履行帮助探视的义务。
找法网提醒你,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有关证据,如孩子与我们的关系证明、他们拒绝探视的证据等,以支持我们的倡导。
未离婚探视权受阻的法律依据
未离婚探视权受阻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2.虽然该条约直接针对的是离结婚以后的探视权问题,但探视权作为爸爸妈妈对孩子关爱、照顾权利的一部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样应当得到保障。
3.在夫妻还未离婚的状况下,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同样是违法行为,被拒绝的一方可以依据该条约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我们的探视权。
4.《民法典》还规定,假如探视权的行使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暂停探望,但暂停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5.探视权的行使应当遵循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滥用探视权或拒绝履行帮助探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