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贷款可以不还吗
公司破产,贷款并非可以不还。
1.公司申请破产后,其最重要责任便是偿还银行贷款。尽管公司面临破产,但债务的清偿义务依旧存在。
2.在破产程序中,企业的财产将第一用于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但银行贷款作为要紧的债务之一,一般会因设置了财产抵押而具备优先受偿权。
3.在破产财产分配时,银行对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权,会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因此,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贷款可以不还,而是需要通过破产程序,根据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2、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在《中国企业破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才进行后续的清偿。具体的清偿顺序如下: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成本等,与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成本和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2.假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需要,将根据比率进行分配。
这一清偿顺序确保了职工、税务部门与普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有序保护。
3、破产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的承担并不势必致使连带责任。
1.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应由公司财产进行清偿,而不会需要个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在特定状况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每人格,给其他利害关系人导致损害时,公司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职员的薪资应根据该企业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这也体现了对他们责任的限制。
但总的来讲,破产债务的清偿主要依靠于公司财产,而非个人股东的连带责任。在破产程序中,应严格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清偿,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公正保护。